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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营市公安局留置监管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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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人(限男性)。具体招聘职位、招聘计划、专业及学历要求等资格条件,详见《东营市公安局留置监管支队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》(见附件1)。

警务辅助人员性质 :

本次招聘的辅警属非在编人员,按劳务派遣形式管理,从事辅助性警务职责,对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和内部工作起辅助、保障作用。不是人民警察,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,不享受公安民警法定待遇。

招聘对象及条件 :
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享有公民政治权利,无违法犯罪记录,家庭政治历史清白;

(二)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品行端正;

(三)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;

(四)年龄截止报名时间,在18周岁以上,30周岁以下(1989年7月至2002年6月期间出生);

(五)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,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;

(六)身心健康,体形端正,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,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,无色觉异常,无嗅觉迟钝,无口吃,无纹身,无重度平跖足,无肢体功能障碍;

(七)具备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。同等条件下,退役军人优先招聘;

报名与资格审查 :

(一)报名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。

报名时间:2020年 6月28日--2020年6月29日(上午8:30-11:30,下午14:00-17:00)。

报名地点:山东瑞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(东营市府前大街108号东营宾馆三楼)

咨询电话:

0546-6399177 15318308703 15105465776

报名要求: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(2份),近期同底板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,《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》(见附件2)以及《诚信承诺书》(见附件3)。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能够体现岗位要求和应聘条件。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,不能更改。

(二)资格审查。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。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,发现问题的,一经查实即时取消应聘、聘用资格。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,取消其资格。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,按成绩依次递补。

考试内容、时间和方法 :

考试由综合考核和体能测试两部分组成。

(一)综合考核

综合考核采取面试或笔试+面试的考试形式。具体考试形式由用人单位根据报名人数研究决定,并通知考生。

笔试、面试时间及地点均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,不按通知要求参加考试的,视为放弃。其中,笔试测查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,采用百分制计分。根据笔试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: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,若出现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,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。

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,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、反应应变、思维敏捷、行为举止、言谈仪表等。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,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,尾数四舍五入。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,低于60分的不具有参加下一程序的资格。

(二)体能测试

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及体能测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体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公安特警工作需要,参照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(暂行)》规定执行。体能测评项目为3项,分别是“纵跳摸高”、“10米×4往返跑”和“男子1000米跑”。体能测评结果在测评点当场公布。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,由本人独立、逐项完成各项测评。在参加体能测评前,须签订《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》(见附件4)。

对冒名顶替、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,取消体能测评资格。对未按规定时间、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,视为放弃体能测评。放弃体能测试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,不予聘用。

体检 :

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,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省人社厅、省卫计委、省公安厅《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鲁公通〔2017〕30号)执行。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,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,复检只能进行1次,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。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故意隐瞒病史、请他人顶替等作弊行为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。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的,视作放弃体检。

政治考核 :

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有关要求进行,对考察对象本人及其家庭成员、近亲属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考核,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。政治考核期间,对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,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、准确等进行资格复审。考核结果作为确定聘用人员的依据之一。因涉嫌违法违纪等正在接受调查,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,终止招聘程序。

公示和聘用 :

经体检、政治考核合格的,确定为拟聘用人员。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,公示期5个工作日。经公示无异议的,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,在职人员拟聘用的,应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前一个月内,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,并提交相关材料,逾期取消聘用资格。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,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。期间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,培训期满经考试考核,合格的正式上岗工作,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。

工资待遇

(一)新聘用人员所需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保障,工资按月发放,实行岗位绩效管理,月平均实发工资3500元以上,并根据辅警层级和相应管理办法实行工资稳步增长机制。在岗期间,单位统一安排食宿。

(二)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、公积金待遇。

相关附件下载:000csq

附件1:东营市公安局留置监管支队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

附件2 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

附件3 诚信承诺书

附件4 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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